咨询热线:

18676745270

0755-86158600-8023

深宏盾团队 广东深宏盾律师事务所,简称深宏盾,是司法部和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单位专利代理证号为44364。本所同时代理大量知识产权相关申请,如商标申请、计算机软件...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朱小姐

电话号码:0755-86158600-8023

手机号码:18676745270

邮箱地址:zhuping@saywinner.cn

执业证号:14403200011291648

执业律所:广东深宏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5层511室

律所文集

购房合同更名费用是多少

  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购房合同更名费用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购房合同更名费用

  首先,提醒您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

  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目前,你已经网签,并且已经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建议您和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先要撤销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销之后,再和您朋友签订合同重新备案,这样是可以的。这里面最关键的是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并且您需要确定,是否原合同真正撤销,而您的合同可以成功备案。

  目前到房管部门撤销合同不收取费用,但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存在费用变化情况以房管局解释为准。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6 www.shd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0755-86132600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9层910室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