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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朱小姐
电话号码:0755-86158600-8023
手机号码:18676745270
邮箱地址:zhuping@saywinner.cn
执业证号:14403200011291648
执业律所:广东深宏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5层511室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参加工作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务关系)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简而言之,就是你所在单位以及你个人为你共同缴纳的长期住房储蓄金。
很多人认为住房公积金只是那些高收入人群的玩转资本,因为低收入人群买不起房子,住房公积金也没什么用,其实不然,住房公积金除了买房子,还有很多用途!
以下情况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使用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3、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5、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6、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7、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8、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9、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10、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重大伤害事故或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此造成的经济压力;
11、离休、退休的,可以一次性结算本息后予以销户提取,相当于一笔养老金;
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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