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广东深宏盾律师事务所 >律所文集
广东深宏盾律师事务所,简称深宏盾,是司法部和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单位专利代理证号为44364。本所同时代理大量知识产权相关申请,如商标申请、计算机软件... 详细>>
律师姓名:朱小姐
电话号码:0755-86158600-8023
手机号码:18676745270
邮箱地址:zhuping@saywinner.cn
执业证号:14403200011291648
执业律所:广东深宏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5层511室
商事仲裁是解决商事中经济纠纷的常用方法,在现代生活中,公司之间也常用仲裁这个比较经济的方式解决纠纷,那么发现商事仲裁结果有错误怎么办?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商事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商事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除裁决内容属一裁终局外,当事人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就当然发生法律效力。若当事人在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才发生仲裁裁决存在错误的,应当如何处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存在错误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主任进行报告。仲裁委员会主任审查后认为已经发生效力的仲裁裁决书确实错在错误需要重新处理的,应当将需要重新处理的意见提交本仲裁委员会进行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经过讨论决定重新处理已经发生效力的仲裁案件的,应当终止生效仲裁裁决书的执行并出具仲裁决定书宣布生效仲裁裁决书无效。
仲裁委员会作出宣布原仲裁裁决失效的决定后,应当自宣布失效之日起7日内另行组成仲裁庭重新处理案件。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6 www.shd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0755-86132600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9层910室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