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广东深宏盾律师事务所 >律所文集
广东深宏盾律师事务所,简称深宏盾,是司法部和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单位专利代理证号为44364。本所同时代理大量知识产权相关申请,如商标申请、计算机软件... 详细>>
律师姓名:朱小姐
电话号码:0755-86158600-8023
手机号码:18676745270
邮箱地址:zhuping@saywinner.cn
执业证号:14403200011291648
执业律所:广东深宏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5层511室
现在保险行业兴起,为的是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而比较多的投保类型就是机动车辆的驾驶保险,这样,我们在出行的过程中无形中又多了一层安全保障,并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们可以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那么,对于无证驾驶 交强险赔付吗?
无证驾驶 交强险赔付吗
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保险公司是有选择地给予赔付的。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但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无证驾驶机动车,按法律规定处罚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关于保险公司赔偿的问题,《交强险条例》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精神而制定的,二者并无相抵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投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是包括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两部分,《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仅就财产损失,做出规定,并不包括人身伤亡的赔偿,况且交强险的赔偿项目已明确区分财产损失、伤亡赔偿、医药费的具体赔偿数据,显然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是两个不同的部分。
综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立法本意,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对人身伤亡的赔偿是无条件的,而对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有条件的,这也充分体现了立法本意的人文关怀和以人为本的宗旨。
《交强险条例》的宗旨是在保障受害人的权益的实现,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把财产损失的概念扩大化,把因人身伤亡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与直接的财产损失等同起来,这样不符合立法本意。这一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关于人保和财保的规定中可以体现,对于财产保险实行的是“损益相抵”原则,财产损失多少,则赔偿多少,不能重复获得。如车辆保险了车身险,车辆被撞坏,关于车辆赔偿可以找保险公司也可以找致害人赔偿,但只能是其中一人赔偿;而对于人身保险则不适用“损益相抵”原则,如该人投保了人身保险,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则该人在向致害人请求赔偿后,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综上所述,无证驾驶 交强险只要购买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还是会赔偿的,但是,因为是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是有选择的进行赔付的。因此,为了我们的权益得到保障,也为了最大程度的减少自己的损失,奉劝大家不要无证驾驶。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6 www.shd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0755-86132600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9层910室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