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广东深宏盾律师事务所 >律所文集
广东深宏盾律师事务所,简称深宏盾,是司法部和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单位专利代理证号为44364。本所同时代理大量知识产权相关申请,如商标申请、计算机软件... 详细>>
律师姓名:朱小姐
电话号码:0755-86158600-8023
手机号码:18676745270
邮箱地址:zhuping@saywinner.cn
执业证号:14403200011291648
执业律所:广东深宏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5层511室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那么,未成年的治安行政拘留处罚有哪些?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违法行为人的多个处罚合并执行时,最多拘留20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6 www.shd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0755-86132600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9层910室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